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评选2015年度“全省优秀 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团委,各驻外团工委:
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在省委和团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岗位、奋力拼搏、锐意进取,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团省委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 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 团龄在一年以上。
7. 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5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二)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 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 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 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 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 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推荐县级团委机关以下(不含县)团干部不低于参评人数的60%。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5年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1. 工作活跃,成绩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 团委(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 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 团委所在单位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6. 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1个或以上的青年空间,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空间的优先考虑。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四)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 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 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 团支部所在单位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将评出“全省优秀共青团员”200名左右、“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00名左右、“全省五四红旗团委”60个左右、“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120个左右。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申报(具体名额详见附件)。所有项目按照1.2:1比例差额确定最终表彰对象。
“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申报应兼顾农村、机关企事业、社区、学校等各类基层团组织,并向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农村(社区)团组织适当倾斜。
三、有关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认真把握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坚持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确保推荐出来的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2. 坚持择优推荐。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此次评选活动。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遴选。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 坚持选学结合。各级团组织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全省共青团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本单位本地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加强团员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和自我提高的过程,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4. 按时上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市级(直管县(市))团委推荐报告。(2)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名单excel汇总表(加盖市级团委公章)原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3)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党组公章)。以上材料务必于3月28日前报团省委(其中,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团委、驻外团工委材料报团省委组织部,所有高校、中学、中职材料(含设区市推荐)报团省委学校部,省直单位材料报团省委城青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 纸黑白打印即可。
联系方式:
1. 组织部:黄晨华,0791-88910801(兼传真),186******7026,电子信箱:tswzzb123@163.com
2. 城青部:陶玲斌,0791-88910804(兼传真),137******1988,电子邮箱:jxqg54@163.com
3. 学校部:邱瑶,0791-88910814 88910813(传真), 187******6178,电子邮箱:xuexiaobu08@163.com
附件:
1.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 2015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 2015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6.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7. 2015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8. 2015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名单汇总表
9. 2015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