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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22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2 22:36:5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部门):

近日,团省委启动了第22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8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二、申报时间

2017年2月23日— 2月28日

三、申报材料

申报第22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所需材料:

1.第22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22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政审材料。

3.第22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人选主要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均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4.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5.推荐人选近期标准照一张(jpg格式文件,白色或蓝色背景,分辨率350dpi,文件大于100kb)和能够体现本人工作场景的照片4—5张(大于100kb,jpg格式文件)。

6.主要社会兼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如推荐人选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提供统战部门出具证明。

8.第22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9.第22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Excel表格)。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两份,第1、第3、第5、第9项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所有纸质材料严禁过度包装。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填写申报表格,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表格中涉及的奖励情况只填写市级以上表彰。

2.申报人选于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赵  晨

联系电话:86453043

联系邮箱:nchutwz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