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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内寻访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8 22: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团省委、省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寻访“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内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至12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

三、寻访对象

大学生自强之星

四、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1027-1115日)

1.各学院团委根据“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内寻访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官方微博、“青春昌航”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青春昌航,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同时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江西学校部”、“青春昌航”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团省委、省学联举办的2015年度寻访“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1779800386@qq.com,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寻访推介阶段(1116日至125日)

校团委对所在学校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同时,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3名“江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联 系 人:谢志谋

联系电话:151******8589

 

                           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