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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感动昌航’魅力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0 10:44:2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举办第六届“‘感动昌航’魅力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和弘扬当代大学生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勇挑重担、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朋辈教育示范作用,挖掘大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传播正能量,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校风。经南昌航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第六届“‘感动昌航’魅力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组  长:何兴道

副组长:刘继勇、陈绍珍

成  员:钱振林、邓瑾、李建耀、袁宁、吴志强、吴海勤、郑建良、董昆、洪霞、徐武俊、牛馨、江凡、徐艳玲、周贤群、刘琮如、罗晖、潘建树、罗序洪、熊辉、彭小强

秘书:韩宏旺

主办单位:学工处、校团委

承办单位:测试与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二、评选标准

1.立足我校,面向全体大学生,以近三年来我校大学生的感人事件为线索,注重人物正面素质与积极影响,注重大学生身上折射的人格魅力,而非事件下的人物符号。

2.本活动有别于社会化很强的媒体评选的年度人物,而是从大学生的视角来评判出现在他们视野中的感动人物。他们在大学生群体中不一定有很高的知名度,不一定是热捧的对象,却有可能是最具魅力的人。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1)面对家庭的贫困和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著和坚强在逆境中昂首向前的个人。

(2)不计个人得失,尽己所能付出爱心,乐于奉献,时刻怀有一颗感恩之心,主动关注并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活动。

(3)品德优良、刻苦钻研、品学兼优,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4)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聪明才智和所学知识,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利益、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5)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6)积极拓展自身素质,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组织管理、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7)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级、省市级科技类、文体类、学术类活动,成绩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8) 作为学生干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在同学当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9) 在学习、生活中有其他能够触动广大师生心灵的事迹。

(10)其他感人的个人或团体。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阶段(11月2日—11月10日)

通过网络、海报、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充分激发广大学生参与此次活动的积极性,发掘身边真实的感人素材。

2.推选报送阶段(11月11日—11月24日)

根据主题内容,首先采取个人自荐、同学推荐、教师举荐等形式提名,然后经班级讨论初步确定报送人选,组织较为详尽的文字(包括图片)材料上报所在学院学工办,最后由各学院审核确定参选人选,完善各种参选材料并签署学院意见,统一于11月20日前报送到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本次评选活动推选名额标准为:1000人以下的学院报送1-2名,1000-2000人的学院至少报送2-3名,2000人以上的学院报送3-4名。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造假、捏造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

3.评选公示阶段(11月25日—12月15日)

收集汇总各学院推荐的材料,并对各学院选送的报名者材料进一步审核,评选出候选人20名,再召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最终人选。将10名候选者的个人资料及事迹进行公示,经过公示后,最终确定2015“‘感动昌航’魅力大学生”名单。

4.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下旬)

根据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的结果,于12月下旬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举行颁奖典礼,对10名获选者予以表彰。

 

附表:南昌航空大学第六届“‘感动昌航’魅力大学生”报名表

 

南昌航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