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1号),将于今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6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
(6)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爱岗敬业,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2016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中央、各省级团委机关干部和地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3.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4)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7)街道、乡镇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4.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二、申报名额
校团委将对照条件分别推荐“全国优秀共青团员”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全国优秀五四红旗团委”1个、“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到团省委。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3月9日17点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附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大学生活动中心104)。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联 系 人:赵 晨
电 话:0791-86453043
电子信箱:nchutwzxb@163.com
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附件:共青团干部”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