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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4 07:46:2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团委、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各驻外团工委:

“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江西省委授予全省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工作评选,并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

6.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6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二)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爱岗敬业,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2016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推荐县级团委机关以下(不含县)团干部不低于参评人数的60%。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6年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我省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4.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7.乡镇、街道团委应建有1个或以上青年空间,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空间的优先考虑。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四)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二、申报名额

本次评选将评出“全省优秀共青团员”200名左右、“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100名左右、“全省五四红旗团委”60个左右、“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120个左右。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申报(具体名额详见附件)。所有项目按照1.2:1比例差额确定最终表彰对象。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青年导向,充分发扬民主。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的有关精神,坚持青年主体地位,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参与到推荐和评议中来,选出身边的先进典型。要层层发动,做到每一个团支部都开展相应的评选活动,以团支部大会的形式民主推荐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表彰情况填入推荐表。要坚决杜绝直接分配指标、指定推荐、拉票贿选等现象,一经发现,倒查责任,严肃处理。每一级团组织向上一级团组织推荐人选,均要提交推荐工作报告,详述组织开展评优的程序、经过和结果,是否下管一级团组织都开展了推荐工作,是否全体团员都参与了评议表决,公示的情况,群众反映及核查的情况等。

(二)严格推荐把关。各推荐环节要严格把关,依据推荐条件报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拟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并在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 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注重结构比例。“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申报应兼顾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各类基层团组织,并向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农村(社区)团组织适当倾斜。各市级团委推荐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 要统筹考虑基层一线、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等团组织的候选人(单位)。各地各单位推荐基层候选人(单位)比例不得低于60%。

(四)规范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市级(省直管县(市))团委推荐报告。(2)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名单excel汇总表(加盖市级团委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3)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4)公示证明材料(由公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务必于4月3日前报团省委(其中,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团委、驻外团工委材料报团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筹),所有高校、中学、中职材料(含设区市推荐)报团省委学校部,省直单位、行业团委材料报团省委青年发展部(权益部)(筹))。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联系方式:

1. 组织部(机关党委)(筹)联系人:何 东

联系电话:0791-88910824,电子邮箱:tswjczzjsb@163.com

2. 青年发展部(权益部)(筹)联系人:张 凯

联系电话:0791-88910821,电子邮箱:jxqg54@163.com

3. 学校部联系人:欧阳文意

联系电话:0791-88910814,电子邮箱:jxtswxxb@163.com

附件:

1.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

7.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8.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名单汇总表

9. 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