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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9 18: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激励我校学生适应创新创业新形势,勤于创新、勇于创业,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培育创业精神,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第十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于2015年7月1日以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申报的作品按照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参赛(团队成员必须事先协商明确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指导老师排序)。团队成员总数3-8人,指导教师总数1-3名。

二、竞赛时间

2015年11月~2016年5月

三、竞赛内容

第十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 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侧重于对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通过项目公开展示、创业计划书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申报;按照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即我校2011、2012、2013、2014、2015届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截止到2015年11月1日)的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竞赛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其出发点为培养大学生的创业实操素养,要求学生以服务社会、开展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借鉴商业运作的模式,来落实完成一项具备一定水准的、可持续发展的公益项目。参赛要求:面向在校学生,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主要侧重于参赛项目的公益性(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性(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性(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等方面评价。

四、竞赛日程

根据国赛和省赛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本次竞赛的方式和推进步骤如下:

1.作品申报阶段(2015年11月26日—12月18日)

各学院结合相关学科特点和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组织指导本学院学生认真选题、联系指导教师、组成团队。12月18日前,项目团队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到相应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资格审查,并将所有参赛作品申报材料及学院作品申报统计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一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104,相关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nchucxcy@163.com,文档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2015‘创青春’校内选拔申报材料”。

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公司/项目创业计划书,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

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三)、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等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

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四)、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

其中,纸质版要求1份,申报书和作品分开装订,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避免过度包装和装订;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

2.作品初赛阶段(2015年12月18日—2016年1月15日)

校团委组织省内外专家、企业家、风投等组成的评审团对作品进行文本、视频等参赛作品的筛选,评审出拟进入复赛阶段的项目,并给予相应研发经费支持。

3.作品完善阶段(2016年1月15日—3月1日)

初赛项目根据初评意见进行申报书修改完善,再次提交申报书及计划书等材料。为鼓励更多优秀作品参赛,形成“能上能下”的竞争氛围,本次大赛设立“复活赛”环节。即初赛中因作品申报书不完善等原因而没有入围复评的项目,可认真完善修改文本后申请“复活”机会,同其他复评资格作品同台竞争复赛资格。

4.作品复赛阶段(2016年3月1日—3月20日)

校团委将组织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终评,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省赛、国赛。

5.参加全省(2016年5月)、全国决赛(2016年10月)

  组织参赛团队参加全省、全国决赛。

五、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以XXX公司命名,如“畅航天下通用飞行有限公司”、“绿源环保有限公司”等,不得直接以技术或产品命名。但鼓励参赛者的作品基于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创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真正走入市场。创业计划应聚焦于特定的策略、目标、计划和行动,对于一个非技术背景下有兴趣的人士应清晰易懂。

作品来源有:我校历年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三小项目)和其他学生科研立项项目成果和作品;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的参赛作品;其他各类创业计划大赛获奖作品;科研指导教师或其他老师的研究课题;校外经授权可利用的科技成果、专利或新产品(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学生自己开发的技术或产品,以及服务创意等。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1名指导老师可指导多个作品。

六、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分组别进行,校团委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选送作品参加第十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与国赛。

2.为进一步提高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对立项作品竞赛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指导费支持;专业指导教师指导的参赛团队获得国家级奖的可认定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3.凡入选2015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江西省决赛项目,学校优先推荐参加2016年度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省级评审。

  其它有关事宜请参照《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见附件五)。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工作作为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发挥各专业优势,切实推动各学院的赛事组织,作品申报工作。

2.健全机制,提高质量。各学院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广泛宣传“挑战杯”品牌,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活动深入开展,对参赛者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学生创业能力;整合资源,积极挖掘有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化参赛团队组合,切实提高参赛作品的核心竞争力。

3.积极引导,注重转化。各学院要发挥组织优势,联合社会有关方面,积极吸引投资,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和成果转化工作,努力实现成果转化,成果转化的可行性将作为评奖依据。

八、有关声明

1.校团委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本单位无关。

2.校团委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已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与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附件一:第十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南昌航空大学选拔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二: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三: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四: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五:“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6日